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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国际学院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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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国际(境外)合作与交流

1.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外事及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工作的方针政策、规定,及时、正确处理好涉外事务。

2.负责制定学校有关外事及与港澳台地区工作的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和涉外活动安排。

3.统筹协调全校外事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活动,做好重要来访外宾的组织接待工作,统筹安排校领导外事活动。

4.制定学校因公出访、教职工赴境外学习交流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计划,做好对外联络和准备工作的落实。

5.负责学校申请因公短期出国(境)访问、考察、讲学、培训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报批工作。

6.负责制定全校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计划;做好外国专家、外籍教师的聘用、报批及管理工作;负责办理外国专家、外籍教师的签证、居留、延聘等手续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、外籍教师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;邀请短期外国访问学者。

7.负责联络并办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报批手续。

二、国(境)外合作项目开展

8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拓、申报及实施。

9.负责各类出国(境)学生留学项目和短期交流项目的开拓、实施和管理。

10.负责孔子学院的开拓和发展。

11.负责汉语文化推广工作及实施。

12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赴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的联络、安排,并协助做好回校后的成绩认定工作。

13.负责统筹和协调校级层面的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计划和项目,推动学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;申核和管理双边或多边的学术研讨会等。

14.负责为院(所)与港澳台地区开展教学、科研等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和服务。

15.负责协调港澳台学生的招生与管理。

三、来华留学生工作

16.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和年度招生计划。

17.负责来华留学生专业的申报和管理、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和来华手续的办理。

18.负责出入境管理,协助来华留学生办理签证和各种证件。

19.负责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、评选及发放工作。

20.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学生管理,及时处置留学生突发事件。

21.协助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的聘请,协调师资安排。

22.负责来华留学生信息管理、档案管理及毕业工作。

23.负责来华留学生汉语水平考试工作;组织留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;负责留学生对外联络及节日活动的安排。

四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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